他要到連續重開機六次、洗了一週來的第一場澡、下樓買了涼麵與菸再回來,才能相信眼前發生的事:有一個女孩,終於有一個女孩,透過交友網站主動寫信給他。他非常驚喜,不過彷彿是驚多一點。
他的模樣不使異性喜愛,向來都是,最清楚這一點的也是他自己。雖然世界對男人的要求從來不如像對女人那樣,到了「該美或該死」的地步,而他也像絕大部分的同性,永遠羞於承認對自己形貌的遺憾,但每當送出的電影票被拒絕、發現女侍大小眼、或只是很簡單地在地鐵的車窗上看見自己的倒影時,他仍會聽見一個非常有力的小聲音:如果能夠像基努李維的話,誰又願意像豆豆先生呢?
這窘況無可避免地決定了他日後的繭居性格。國中的生物課講到孟德爾種豆發展出了遺傳學,他茅塞頓開按圖索驥完全認識了自己:祖父小得莫名其妙的嘴、祖母的尖耳朵、外公頑強的自然鬈與懶、外婆的易胖、父親的酒糟鼻與反應慢、母親站在國小學童中都嫌矮的個子與拖眼角、與舅舅一模一樣的眉角黑痣(關於這點他真氣,從沒聽說過痣也會遺傳,竟在他身上發生了。)與大量青春痘,還有眾人共通的小市民氣質。
他發現自己根本是整個家族遺傳缺點的完整集合,除了悲傷之外更覺得太荒謬,頓時再也不想抗逆。等上到達爾文演化論時,他加倍心驚,為了避免被物競天擇說發現自己這種該淘汰的個體,他決定此後要盡量而非常地低調,就像父母給孩子命名為阿狗阿牛,以免鬼使神差養不大的道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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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此他倒是確確實實以狗或牛的堅韌風格活下來了。三十一歲,獨居,過重,速食店店員,髮質異常鬈曲,運氣通常不好,已經不長青春痘但臉上全是痘疤,因社交無能導致某種幼稚性格,時時被店經理告誡個人衛生該加強,沒有什麼事情還能打擊他,碰到漂亮的女客人手會抖(風聲傳出去後,一群在附近上班的粉領族紛紛祕密地藉他測驗自己),每天晚上一睡著,就馬上做夢變成不一樣的人,在交友網站登錄資料等了三百零五天才收到第一封來信。
女孩說,發信給他沒有什麼理由,只是看了他(其實只有一百多字)的自我介紹後,覺得兩人應該聊得來。他顫動地讀著,然後寫寫刪刪刪刪寫寫,三小時後才提心在手地送出回音,自此開始雙方按部就班的信件往返。
每日早晨起床,他會收到她一封不長但也不短,約五百字的電子郵件,大多在回答他前一天的提問、繼續前一天的話題,以及表現出適當程度對他的好奇。她的遣詞用句不特別,偶爾會出現連他也能馬上意識到的錯字,但又有種不具威脅感的親切的聰明,總之,完全是個中等教育程度的平凡女孩。而他從頭到尾讀三到五次後,便出門上班,接著在工作時間裡斷續地捅著小漏子,因為他的腦子全都用來預謄信稿。下班後,他馬上回家,花一個小時將一整天工作錯誤換來的一千字送出,繼續等待第二天早晨。這種等待雖不怡人,但他也有幾百個不敢提議其他接觸路徑的理由。
至於為什麼這樣一個月後他就無法自拔,則不全然是因為他除了親戚不認識任何女生,也是因為對方的完美毫無裂懈。這裡講的完美與長髮大眼纖細溫柔無關──當然他心中也有理想的形象:嬌小,最好白一點,像香草霜淇淋又軟又甜。但更關鍵的其實是那些他寂寞多年下來累積的內心戲。比方說她最好愛吃芹菜、紅蘿蔔、魚與豆子,不吃大部分的肉類跟蝦,這樣他們一起吃飯的時候就可以互相幫對方清空盤底;她最好也喜歡半夜逛二十四小時營業的超市,把每一樣東西拿起來看過再放回去,也喜歡在家看DVD勝過進戲院(但她不會租那種片商買來直接進出租店的藝術電影);她是獨生女,小時候討厭上美勞課,走路時屢屢抬頭看天,緊張時會一直說話,容易感冒,以吃醋發洩壓力,每次到便利商店都買不同的飲料……
隨著她每日多半只是閒聊的一封郵件,她透露出越來越多與他上述種種空想不謀而合的細節,越來越能體貼他心中不可言宣的隱密,在此同時,他睡眠中的所有夢則被剔除。他曾經很會做夢,並且全是現實中匱乏的快美內容,現在卻什麼都沒有,沒有寶藏、沒有象徵、沒有褻瀆也沒有恩賜,只剩密切的黑。
這種種都不合理,應該叫人心生疑惑,但他覺得美夢並非消散,而是結晶成他與真命天女的遇合,正在趕往成真的路上。所以每日默默回家與上班途中,他想到天幕下有個陌生親密的女孩與他同步著生活,就有種既空又滿的歡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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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們都沒有提過見面的事,這個默契原本讓他心內安穩,但許多日光跟雨過去了,許多了解過去了,許多甜美的對白過去了,她卻甚至不曾表示他可以打個電話跟她聊一聊天。
也不是說如果女孩走來他就真的敢面對。只是這種像一個人又像兩個人,也不孤獨也不充滿的日子,開始讓人心煩,讓人不斷萌生這樣那樣的猜想,而不管這樣或那樣都難以兩全。
或許一切完美的她正等他開口,可是他想恐怕不可能有女孩期待他這樣的對象。
或許她已經結了婚,有一個三歲的女兒跟剛滿週歲的兒子,丈夫從頭到腳都在出油,她只是在餵奶與恨生活的空檔裡換幾十種不同的身分,讓幾十個可悲的傢伙天天胸膈悶脹。
或許是個無聊男女,大費手腳只為看一個陌生人出醜。
或許對方過不久就會要他匯錢到某個帳戶。
或許,還有一個最糟的或許,他未免內愧地推理著,她可能跟他一樣,全世界最不想看見的人就是自己。
想到這點,他決定停止或許下去。現實不來催逼已是寬赦,沒理由還自己迎上前去。而且,他忖度著,誰知道呢,說不定就有個嬌小美麗的女孩被造來愛他。如果有人贏得樂透頭彩,有人遭雷殛後生還,憑什麼忍耐了這麼多年的他身上不能發生一點奇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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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概因為向來有避開任何反射表面的習慣,所以,他是最後一個意識到異變的人。
起初是對街國中的一群小女生,每個傍晚都來速食店裡寫作業,書本考卷鋪滿桌面很像一回事,但幾雙帶笑的眼睛完全不在功課上,總遮掩閃爍地跟著時而收銀時而煎肉時而拖地的他。這使他極端不自在,大量犯錯,然而無可奈何。
接著是同事們形跡明顯但內容不詳的小話。他知道他們一直愛說人小話,只是不知道有一天也會說起他。
最後是他的母親。一日早上她忽地想到什麼事需與他談,按了電鈴他開了門,她卻呆了一呆。「對不起,我按錯家了。」
「媽?什麼按錯家?」
因太訝異,他母親也忘了來找他到底為的什麼事情,端詳他良久後只說:「你怎麼瘦這麼多?」
事實何只如此,母親神情恍惚地離開後,他在廁所裡對鏡站了半小時,雖則還認得出自己,但非常害怕,一直想起鞋匠與小矮人的童話故事,好像也有某個夜半來天明去的什麼東西,日日在他睡眠的身體上做工,且添且抹,使他成了一個體廓精實、面容清明、泛出某種非現實光亮,甚至還確確實實長高了八公分的男人,連眉角生毛的黑痣都退隱成一塊形色平淺、讓人想像起拳擊手的疤痕,難怪數月不見的母親一眼認不出兒子還驚至短暫失憶、同事們私下傳說他不但減肥還整了型,而那堆國中女生自然不關心舊他去了哪裡,只是對新他很感興趣。
他知道是她。現實在女孩出現後開始變形,他卻像那個好龍的葉公,閉門在家倉皇,三天後才戰戰兢兢領受這奇巧的意外,像在社交圈初露頭角的暴發戶,還不太懂得抬起下巴,經過每個櫥窗都得重新發現一次自己,但逐漸感覺良好。同時他也勇於接受百貨公司售貨小姐的造型指導,她們含笑無視其他來客,聲音溫柔像在說個祕密,告訴他可以在對街的二樓找一位Kenny剪頭髮,離開時他帶著這袋那袋東西、以及兩張背面被偷偷寫了手機號碼的發票。美是階級,肉身是兵器,他穿越城市中一層一層視線時,知道自己成了統治者。
但他掛念的只有一件事:現在可以見她了,她會來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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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夜的細節還很清晰。大約傍晚八點半,他抱著新行頭跟滿肚子心事回到公寓,九點,吃完一個街邊買來的便當,然後打開電子信箱,一切一如往常,但收件者已然是個新人。
這三天的消匿,他想,會不會讓女孩在燈火萬家中的某個窗內焦急輾轉起來呢?不知為何,這念頭讓他產生前所未有的劇烈勃起,他不得不放棄一個晚上設想好的、所有用來說服她見面的理由,只寫了兩句:「週末我們去看電影好嗎?我請客。」就匆匆關機熄燈掩被上床,一上床就睡著,一睡著就做了多日來的第一個夢,夢見女孩。
夢中人稱混亂,有時他看著自己與女孩兩具優美的身體彼此攀纏,有時又回到顛動的交合中,女孩的體膚呈半透明香草蛋奶醬色,唇瓣時時拂過他束束神經。達到高潮時,他無意咬下她的肩頭,沒有血,口感一時軟一時脆,滋味則像各種新鮮水果,性慾解散後的他食興大開,吃得口滑,把女孩嚼完後才猛然想起,不對啊,人家不是食物啊?
他雙腳一陣痙攣,彈上地板,抬起頭,牆上掛鐘的夜明指針指著三點四十七分,而自己人在電腦前,不在床上,面前的螢幕在萬暗中迸發強光。他意會到剛剛是夢,吃力地讓自己離開那具宛然還在的身體、疑惑著自己怎麼在這裡、濛濛看進他明明記得睡前關了機的電腦螢幕中間。
瀏覽器開啟了一個hotmail信箱,是女孩的帳號。信箱裡整齊排列著所有來自他的郵件。另一個視窗則正在回覆昨天的電影邀約,但打了頭幾個字「你是說看電」就懸住了,感覺像寫信的人只是暫時離座起身,上個廁所。
但寫信的人並沒有離座起身,上個廁所,卻是從夢中醒來,右手食指與小指欲語還休地虛扶在ㄧ跟ㄥ兩個字鍵上,並且一直呆然保持這個姿勢,直到天光微發,開始聽見那些起早趕晚的人車時,他跑進廁所吐出了昨夜的便當菜,有醋溜魚片、炒紅蘿蔔丁玉米跟青豆、一些飯粒跟蛋末。嘔吐物條理分明,他突然想起,自己這段時間竟吃了不少以前從來不碰,但「她」說喜歡的食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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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不知道這算人格分裂還是夢遊症還是什麼病,唯一確定的是,他工作時精神不集中而且身體消瘦的原因不是愛情,而是睡不好──從他深眠後莫名其妙起身、走到客廳、打開電腦、到hotmail與交友網站各註冊了一個身分、寫信跟自己說「我們應該很聊得來喔」、再回到床上、然後醒來什麼都不記得了的那一天開始,有整整一百一十三天,他每天原本七小時的睡眠只剩下被截斷的四小時,怎麼可能睡得好呢?
仔細翻查那信箱與電腦內部紀錄後,他無法理解自己幹嘛對自己做這種事,或許因為實在太需要愛,或許剛好相反地因為太恨自己,也或許因為血親中不知誰帶了一樁神祕的心理惡疾:有人贏樂透頭彩,有人被雷打到,他則是有百分之百的機會得中遺傳缺陷的大獎。
問題是不管哪個原因都一樣,都不改變他永遠只有自己的事實。幾天內,他就像園遊會結束後塌軟的氣球還原成出廠值:小得莫名其妙的嘴、尖耳朵、頑強的自然鬈、胖、酒糟鼻、矮個子與拖眼角,眉角的黑痣甚至還得寸進尺地由平面長成立體,順帶抽出數莖黑毛。唯一的改變是因為他曠班嚴重,速食店幹部在他手機裡留言告知他不用來了,於是他去了便利商店。還有,他把電腦賣掉,倒不是因為睹物傷情或心生恐慌,畢竟他也恢復了狗或牛的堅韌風格,而是不希望自己有機會在不知哪日又起身弄些什麼把戲。
不過後來也真沒有了,他自此恢復晚晚發夢的習慣,唯內容褪淡成千篇一律的日常:吃了一碗太鹹的榨菜肉絲麵、急著找廁所、玩電視遊樂器破不了關。但他有時早晨醒來,尤其是在催汗的溽暑,躺在床上聞見自己終夜不散的體臭,回味著夢中那具宛如奶酪的女體時,他總不可抑制自己去揣測:那晚凌晨三點四十七分「她」來不及寫完的那封信裡,到底原本要跟他說些什麼東西?
想到這裡,他會非常憾恨,卻僅能長長嘆口濁氣後從床上起身,換穿上跟昨天一樣的T恤與短褲,準備到便利商店接班然後拿店裡報廢的麵包牛奶當早餐。他拎起鑰匙,掏掏口袋裡還有些零錢,走出大門,完全忘記今天是自己三十二歲的生日,只是又開始了一個美夢永不成真的日子。
(2005年時報文學獎‧短篇小說評審獎)